通知公告

县人大常委会开展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
2016-05-30 16:45:41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

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工作动员会  刘健主持

    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如何?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5月份开始,在全县开展《条例》执法检查。5月23日,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,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   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蒋达宏,县委常委、县委宣传部部长贺畅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礼、黄威虎、周良光、易成利,副县长邹文胜,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肖文告,享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“三项待遇”的王振华、罗仕友出席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瑞荣作动员报告。
    据悉,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此次执法检查从今年5月份开始,至11月结束,主要采取听取汇报、查看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发放调查表、实地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,具体步骤分为宣传动员和自查、检查和审议、整改和落实三个阶段。检查的主要对象为县人民政府及其县文体广新、市场与质监、公安、电信、财政等部门。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《条例》宣传教育情况、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审批及分布、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自身经营管理、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、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既相互配合、执法工作、执法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等情况。
    蒋达宏指出,对“一府两院”依法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,是宪法及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,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,是推进依法治县、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,更是促进和支持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。他要求,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责任的高度,精心组织,认真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工作。要集思广益找差距,求真务实抓整改,创新方法求实效,确保通过此次执法检查,使自身的服务水平有大的提高,工作业绩有大的突破,干部作风有大的转变。
    刘健指出,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,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具体体现。此次执法检查牵涉的范围广,涉及的单位多,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涉及的专业性也强。执法检查办公室要根据执法检查的总体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计划,做好安排,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。执法检查小组要深入实际,把情况搞清,把问题找准,在检查和调查、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,形成高水平、有说服力的检查报告,为审议和评议提供真实、可信的依据。他要求,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,做好迎检工作。被检单位要端正态度、迅速行动,制定具体方案,召开班子成员会和干部职工会,搞好迎检汇报和现场,以真心实意的态度、真抓实干的行动配合执法检查,在检查中找不足,在检查中求发展。他强调,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,发现和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督促被检单位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法制宣传,加强行政执法,抓好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管理工作的落实,切实提高依法办事、依法行政水平,以此推动各项工作依法开展,促进加快依法治县进程。
    会上,县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,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要负责人宣读了衡阳县人大常委会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方案。部分省市人大代表,各乡镇人大主席、分管文化工作负责人、文化站站长,被检查乡镇的乡镇长,县文体广新、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、公安、电信、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,县政府办联系教科文卫负责人,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,县文体广新局副科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。(王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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